海外企業(yè)詆毀新疆棉的背后,是海外勢力對國內優(yōu)勢產業(yè)對打壓,本質上與華為、TikTok在海外遭遇不公平對待本質上沒有區(qū)別。全網抵制HM的背后,我們更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海外勢力對于國內優(yōu)勢產業(yè)的打壓從未停止。
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部分歐洲國家相互聯(lián)盟,以保護本國鞋業(yè)產業(yè)、維護價格之名,發(fā)起限制中國鞋業(yè)進入歐洲的壁壘行動,對中國皮鞋實行進口配額限制。這項決定持續(xù)了14年,直到中國加入世貿組織。
加入世貿組織后,隨著中國對外貿易額的大幅增長,針對中國產品的反傾銷、反補貼、技術壁壘等變化多端的貿易摩擦也相伴而生,而且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走過最后的過渡期,過去政府對企業(yè)的直接保護,也必將逐步讓位于世貿組織規(guī)則的約束。
2005年,似乎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歐盟發(fā)起對中國皮鞋反傾銷立案調查。
2006年10月歐盟正式對中國皮鞋征收16.5%的反傾銷稅。
16.5%的反傾銷稅,對于絕大多數微利的中國外貿企業(yè)來說,無疑被對方掐住了最為緊要的命門。一項數據顯示,從2006年到2010年底,因為歐盟的反傾銷關稅實施,中國出口歐洲的皮鞋銷售額下滑20%,直接導致20000人失業(yè)。
此事件也讓中國鞋企也開始意識到,市場經濟面前,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國際爭端,將是中國企業(yè)爭取平等權益的唯一途徑。
作為國內最大民營制鞋企業(yè),奧康不能默認歐盟不平等的貿易舉措,它開始為中國鞋企爭取貿易公平而奔走呼告。事實上,于當時的奧康而言,出口業(yè)務僅占公司的5%市場份額。
2006年赴歐洲游說無果之后,奧康集團董事長王振滔決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反傾銷問題。但2010年,歐盟初級法無正當理由院駁回奧康等中國5家鞋企的訴訟請求,宣布中國鞋企一審敗訴。在其他企業(yè)感覺二審勝訴無望宣布退出的情況下,奧康堅持上訴。
在奧康的堅持下,經過多方共同努力,2011年3月,歐盟正式取消對中國皮鞋征收高額反傾銷稅,次年11月,歐盟高等法院最終判決奧康勝訴,國內鞋業(yè)得以重返歐盟市場。
對于奧康勝訴,人民日報評論稱:奧康抗辯歐盟反傾銷在歐盟高等法院獲得勝訴徹底解決了這場官司相關的法律問題,為中國鞋企未來面對反傾銷等國際貿易爭端問題找到了相關法律依據,對中國鞋企國際化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奧康6年勝訴歐盟說明了一件事,國貨在走出去的過程即使遇到不公也要奮力抗爭,用合法合規(guī)的手段為自身爭奪公平競爭的權利。
國內企業(yè)出海遭遇不公不是個例。
2012年9月28日,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簽發(fā)總統(tǒng)令,以涉嫌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中止了三一集團(以下簡稱三一)關聯(lián)公司Ralls在俄勒岡州Butter Creek風電場的四個風電項目。隨后,三一重工關聯(lián)公司Ralls起訴奧巴馬。
2014年,該案正式判決,奧巴馬政府禁止三一重工旗下子公司拉爾斯(Ralls Corp)在美的一宗并購案,侵犯了拉爾斯的合法權益,三一重工最終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