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5030]
問題標題:生活用品定稅
問題內容:您好,親屬從國外郵寄衣服食物,包括2件衣服2條褲子,兩雙鞋,還有若干包紫菜.蝦條.方便面總價值2000元,那么關稅怎么收?關稅是多少?是每樣物品都拿出來一一對照《完稅價格表》定稅嗎?還是按照商品總價值2000元定稅?如果這些物品總價值1000元,那關稅又是多少?要具體算法。辛苦您了我投遞的是北京海關,那其他城市關稅收取也一樣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規(guī)定: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人民幣以上的,海關予以征稅放行,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qū)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超出規(guī)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xù)或按照貨物規(guī)定辦理通關手續(xù)。進口稅額=完稅價格*稅率。海關根據物品實際報驗狀態(tài),依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審定完稅價格,確定歸類和適用稅率。經查,衣著、鞋、食品的進口稅率分別為20%、10%、10%。實際通關時請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