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5022]
問題標題:關于個人物品進境關稅問題
報關員培訓問題內容:您好,1.“應征進口稅稅額在50元以下海關免收”這是在什么前提下實行?與完稅價格表和歸類表沖突嗎 ?是優(yōu)先考慮完稅價格表和歸類表嗎?如果郵寄物品在完稅價格表和歸類表中能找到相應的價格及歸類,是不是那“50元以下免收”就不起作用了? 2.如果親戚從國外郵寄生活用品如:衣服,肥皂,零食等(屬于個人自用)是嚴格按照完稅表和歸類表來定稅嗎?如果只是少量的話,會免稅嗎?如果這批物品實際總價值1000元,具體交納多少稅? 3.郵寄包裹超過1000元以上,按照貨物處理,那么稅額是多少呢,例如2000元的生活物品,具體稅額是多少 ? 4.郵寄包裹到國外,除了限額在1000以內,還有什么要求嗎?若是藥品,有什么硬性要求嗎?中國海關總署的43號公告已閱讀,《物品歸類表》及《完稅價格表》已閱讀,所以請不要復制其內容。辛苦您了!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進口稅額=完稅價格*稅率。按照此公式計算出的進口稅額大于50元,一律計征。“應征進口稅稅額在50元以下海關免收”與《完稅價格表》和《稅則歸類表》并不沖突,完全是兩個概念。海關根據(jù)實際物品報驗狀態(tài),根據(jù)《完稅價格表》和《稅則歸類表》審定完稅價格,確定稅號和適用稅率。如果海關審定完稅價格為2000元,超過1000元限值,應按照貨物規(guī)定辦理通關手續(xù),這里“生活物品”描述不是很詳細,衣服、鞋帽等對應不同稅號,稅率不同,請查閱《進出口稅則》。個人物品出境,不允許攜帶、郵寄禁限類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