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0772]
問題標題:對外承包工程方式出口
問題內容:您好,尊敬的海關人員,請問對外承包工程方式出口,貨物是計劃復運回國的,出口時需不需要核銷單呢?另外出口時還需要什么單證?請外請用哪種“貿(mào)易方式”出口呢?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1、經(jīng)商務部批準的有對外承包工程經(jīng)營權的公司為承包國外建設工程和開展勞務合作等對外合作項目而出口的設備和物資,其監(jiān)管方式為“對外承包出口”。 2、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于按照進出口貨物監(jiān)管方式分類使用出口收匯核銷單的通知》(匯發(fā)〔2001〕120號)有關規(guī)定,監(jiān)管方式“對外承包出口”屬于需要使用出口收匯核銷單的監(jiān)管方式。 3、屬于出口許可證件管理的貨物,憑出口許可證檢驗放,非出口許可證件管理的設備、材料、施工機械等貨物,憑商務部批準文件和批準證書及企業(yè)出口合同(正本復印件)驗放。 4、屬于法檢貨物,憑《出境貨物通關單》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