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球價值鏈治理模式的劃分,對于研究目前國內比較關注的全球產業(yè)轉移問題具有重要的意義。不同治理模式下產業(yè)空間轉移進程和結果是顯著不同的:模塊型治理模式中,各廠商是優(yōu)勢互補的關系,而非控制關系,廠商的市場適應能力較強,投資的專用性程度較低,具有很強的空間轉移能力。關系型治理模式中,一般以中小企業(yè)為主,憑借信譽、相互信任而聚集,表現出較強的社會同構性、空間臨近性、家族和種族性等特征,由于單個經濟行為主體規(guī)模較小,對市場需求的識別能力較弱,其市場適應能力的強弱是以空間集聚為前提的,相比之下,其空間轉移能力較弱。領導型治理模式的顯著特征是眾多中小廠商依附于幾個大中型廠商,這些大中型廠商對中小型廠商具有很強的監(jiān)督和控制力,這種依附關系的改變需要較高的變更成本。一般來說,全球價值鏈治理模式的選擇主要由以下因素決定:
首先是交易的復雜程度,價值鏈中交易越復雜,各主體之間的交互作用越強。采取的治理模式越傾向于網絡型治理模式(模塊型、關系型和領導型)和等級制的治理模式。
其次是交易的標準性,反映的是價值鏈中信息和知識的可獲得性,及其傳遞效率和交易費用。某些行業(yè)的價值鏈中,關于產品、生產過程等的復雜信息經過編輯標準化處理后便很容易在價值鏈中傳遞,如果供應商有能力接受并實施這些標準化的信息,并且這些標準在價值鏈中被廣泛采納,則采用模塊型治理模式;否則,價值鏈中的主導企業(yè)將壟斷這些信息,對其他企業(yè)實施垂直一體化的控制,采用的是等級制治理模式,或者采取外包戰(zhàn)略,但對承包企業(yè)實行緊密地監(jiān)控,采用的是領導型治理模式。
再次是供應商的競爭水平,接受和實施價值鏈中的主導企業(yè)所傳遞的復雜信息,要求供應商具有較高的能力。如果供應商的能力較低,主導企業(yè)只能實行垂直管理,價值鏈采用的是等級制治理模式;或者外包,采用領導型治理模式。
不管怎樣,盡管全球價值鏈治理模式有不同,但其本質是世界經濟關系不同模式的具體體現,也是市場經濟機制在全球配置資源的結果。首先,各國由于歷史、文化和經濟基礎的差異,決定了其整體的全球價值鏈層次。其次,每個國家的企業(yè)由于本身在本產業(yè)中的競爭能力差異也決定了其在全球價值鏈的等級。再次,國際政治的影響力也是一國及其企業(yè)在全球價值鏈等級的重要因素??傊粐恼?、經濟和文化的綜合實力決定了其企業(yè)在全球價值鏈中的等級,而這種等級又影響了企業(yè)本身的競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