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0915]
問題標題:境外購買憑證可否作為包裹價值判斷依據
問題內容:包裹中所附的境外購買憑證可否作為包裹價值判斷依據?美國寄出包裹被判斷為貨物是根據超過1000元限額,還是同時根據1000元限額以及商品數量而定,后一種的前提是指,商品限額不超過1000元人民幣,但不同種商品的數量較多,因為每種商品價值較小。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海關根據物品實際報驗狀態(tài),按照《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進行歸類和審價,確定應征稅款。境外購買憑證是海關審價過程中重要的依據之一。個人郵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在不超過限值情況下,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自用、合理數量是海關監(jiān)管中區(qū)分“貨物”和“物品”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