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0570]
問題標題:暫時進出口申報
問題內容:您好,請問原進口時的貿易方式是“暫時進出口”,提交保證金進口;現(xiàn)在到期限辦理出口手續(xù),此批設備原進原出,那么在辦理出口手續(xù)時,原正本進口報關單海關是否需要沒收?如需要沒收正本的話,企業(yè)需以哪些單證進口核銷?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你好!以先進后出方式辦理暫時進出境業(yè)務的,期滿復運出境時,主管地海關在審核簽批原進口貨物報關單及其他相關單證后,原件退還收發(fā)貨人或代理人。暫時進境貨物在期滿前全部復運出境的,收發(fā)貨人或代理人憑原《貨物暫時進出境申請批準決定書》、《暫時進出境貨物清單》、貨物暫時進出境報關單和復運進出境報關單,批準延期的還應當提供《延期決定書》向原申報進境地海關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