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6353]
問題標題:一般貿易方式,塑料包裝托盤如何循環(huán)利用?
問題內容:是否可以按照下列方式進出口: 1) 比如我們先出口時候裝100托貨, 除了申報貨物出口外,另外單獨報100個托盤出口(貿易方式:暫時出口)? 2) 國外收到貨后, 單獨發(fā)還我們100個托盤, 我們進口報"暫時進口", 把帳做平了就可以了. 另外, 暫時出口的話,好象有期限規(guī)定半年內要退回? 謝謝,請指教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南京海關
答:您好!您提出的問題我們分別答復如下:一是請查看海關總署令第15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了解有關規(guī)定,你司貨物能否按此貿易方式申報請以海關業(yè)務現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二是上述文件第7條第1款,“暫時進出境貨物應當在進出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以上答復僅供參考,請以業(yè)務現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感謝您對南京海關工作的關心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