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技術貿(mào)易操作要點可以分為確定技術需求、進行技術評估、技術轉移計劃和技術轉移實施等環(huán)節(jié)。
1.確定技術需求
確定技術需求是國內技術貿(mào)易的前期準備。作為技術需求方,首先要確定對獲取技術的需要。確定技術需求涉及以下方面的評價:
(1)現(xiàn)存的技術和經(jīng)濟需要、市場需求和競爭要素;
(2)利用現(xiàn)存技術及其產(chǎn)出,以及潛在替代技術的產(chǎn)出;
(3)現(xiàn)存技術基礎和環(huán)境;
(4)可用的補充技術(本地的和外部的);
(5)可用資源(人力、知識、原料和資金等)。
只有這些方面的條件都具備,對技術的需求才是現(xiàn)實的需求。
2.進行技術評估
在進行技術評估階段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評估將要獲取的技術以及用新技術替代舊技術的可行性。技術評估涉及對現(xiàn)存的(或正在開發(fā)的)技術和將要獲取的技術的評估,這些技術是否滿足了或有可能滿足需要。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技術的地位、性能、使用權和對其他技術的接受能力等。在技術評估中,也要考慮技術發(fā)展的趨勢,包括競爭者使用公司內部或其他資源,還包括對部門干預、采用、傳播和替代效應的研究,尤其在新技術要替代現(xiàn)存技術的情況下。
評估公司可用的技術選擇,評估員一般要提出建議,包括進行新技術或改進技術的最佳方式,以及如何把這些技術融入公司的運作中。評估的具體方面是:
(1)描述和檢驗正在使用的技術;
(2)評價所用技術的費用和附加值;
(3)確定公司技術操作的力量和弱勢;
(4)表明如何通過改善對目前技術的使用,提高公司的比較優(yōu)勢;
(5)確定公司可用于產(chǎn)品和操作的可行技術;
(6)確定使用新技術的影響和附加值。
除了對技術的現(xiàn)狀進行評估之外,還有必要進行技術預測。技術預測包括:結合新技術的特定產(chǎn)品或工序的市場潛力,特定的技術的進步,新技術對公司或工業(yè)的影響。
技術評估是技術轉移的一個完整的支撐,影響到采購技術的選擇、時機和方法的決策。
3.技術轉移計劃
計劃與選擇是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要做出引進什么技術,通過什么機制轉移此技術(如進口設備、許可證、國外直接投資等),提供技術的來源是什么等有關決定。這個過程包括調查各種可選擇的技術項目和技術提供者,與技術供方談判,選擇特定的技術、提供者以及技術轉移機制等。技術轉移的計劃包括:
(1)采購過程計劃;
(2)融資計劃;
(3)物資和/或知識轉讓計劃;
(4)市場計劃;
(5)實施計劃;
(6)操作計劃;
(7)技能和采購培訓;
(8)維修;
(9)管理。
在制定技術轉移計劃的時候,如果有多項可供選擇的技術,就需要在這些可能的技術中進行選擇。技術選擇的決定因素主要有:
(1)市場需要的產(chǎn)品和服務的專業(yè)化;
(2)可用的管理和技術專有知識;
(3)所需的產(chǎn)出規(guī)模;
(4)相對要素稟賦和成本,如工資水平;
(5)員工的技能和適應能力;
(6)可用技術的范圍和質量;
(7)對停產(chǎn)的管理風險厭惡;
(8)本地基礎設施。
4.技術轉移實施
在這個階段,供受雙方必須進行技術洽談,然后進行簽約。作為技術獲取方,對將要獲取的技術要求是:成熟、可靠。所謂成熟包括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技術成熟性,即應用該項技術能夠進行工業(yè)化的批量生產(chǎn),得到合格產(chǎn)品;二是市場成熟性,即確實存在某種市場需求,產(chǎn)品上市后能夠較快形成一定的銷售規(guī)模。所謂可靠是指技術賣方應當具有對于技術成果的支持措施,而技術買方應當具有對于技術應用的支持體系。
技術轉移合同是技術買賣雙方就技術轉移各方面的意思一致,即技術買賣雙方逐條討論了技術合同,就主要條款達成了一致意見,并且沒有誤解。
技術轉移合同的實施便是實際地發(fā)生技術轉移,主要是合同雙方按照合同條款各自履行其責任。需要雙方指定有關專業(yè)人員組成實施機構,統(tǒng)一指揮,互相配合,分工負責地執(zhí)行合同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