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市(今北京市)召開,出席會議代表和特邀民主人士代表共662人。這次會議執(zhí)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選舉產(chǎn)生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并付之以行使國家權力的職權。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由56名委員組成,毛澤東當選為主席,朱德、劉少奇、宋慶齡、李濟深、張瀾、高崗當選為副主席。委員有:陳毅、賀龍、李立三、林伯渠、葉劍英、何香凝、林彪、彭德懷、劉伯承、吳玉章、徐向前、彭真、薄一波、聶榮臻、周恩來、董必武、賽福鼎·艾則孜、饒漱石、陳嘉庚、羅榮桓、鄧子恢、烏蘭夫、徐特立、蔡暢、劉格平、馬寅初、陳云、康生、林楓、馬敘倫、郭沫若、張云逸、鄧小平、高崇民、沈鈞儒、沈雁冰、陳叔通、司徒美堂、李錫九、黃炎培、蔡廷鍇、習仲勛、彭澤民、張治中、傅作義、李燭塵、李章達、章伯鈞、程潛、張奚若、陳銘樞、譚平山、張難先、柳亞子、張東蓀、龍云。
[1]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中央人民政府全體委員宣布就職,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會議決議接受《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共同綱領》為本政府的施政方針;推選林伯渠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秘書長,任命周恩來為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部長,毛澤東為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朱德為人民解放軍總司令,沈鈞儒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羅榮桓為最高人民檢察署檢察長,并責成他們從速組成各政府機關,執(zhí)行各項政府工作。會議同時決議,中央人民政府為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普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之前,中央人民政府為行使國家政權的最高機關。
[1]1954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這次會議決定并成立了u201c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u201d。會議還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等。按照《憲法》的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而國務院則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zhí)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
[2]2018年4月16日,新一屆國務院在中南海舉行憲法宣誓儀式,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監(jiān)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