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按FOB條件成交時,賣方要負責支付貨物裝上船之前的一切費用。但各國對于u201c裝船u201d的概念沒有統(tǒng)一的解釋,有關裝船的各項費用由誰負擔,各國的慣例或習慣做法也不完全一致。如果采用班輪運輸,船方管裝管卸,裝卸費計入班輪運費之中,自然由負責租船的買方承擔;而采用程租船運輸,船方一般不負擔裝卸費用。這就必須明確裝船的各項費用應由誰負擔。為了說明裝船費用的負擔問題,雙方往往在FOB術語后加列附加條件,這就形成了FOB的變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FOB Liner Tenns(FOB班輪條件)
這一變形是指裝船費用按照班輪的做法處理,即由船方或買方承擔。所以,采用這一變形,賣方不負擔裝船的有關費用。
2.FOB Under Tackle(FOB吊鉤下交貨)
指賣方負擔費用將貨物交到買方指定船只的吊鉤所及之處,而吊裝入艙以及其他各項費用,概由買方負擔。
3.FOB Stowed(FOB理艙費在內(nèi))
指賣方負責將貨物裝入船艙并承擔包括理艙費在內(nèi)的裝船費用。理艙費是指貨物人艙后進行安置和整理的費用。
4.FOB Trimmed(FOB平艙費在內(nèi))
指賣方負責將貨物裝入船艙并承擔包括平艙費在內(nèi)的裝船費用。平艙費是指對裝入船艙的散裝貨物進行平整所需的費用。
在許多標準合同中,為表明由賣方承擔包括理艙費和平艙費在內(nèi)的各項裝船費用,常采用FOBST(FOB Stowed and Trimmed)方式。簡單的說,包括裝船以前的所有費用,只是沒有海運費,不過這樣的話,國外通常會指定貨代,而他們指定的貨代收的港雜費、文件費、訂艙費都高的離譜。而且指定貨代有一定的收匯風險,在詢價及合同的簽署時應謹慎行事。
FOB的上述變形,只是為了表明裝船費用由誰負擔而產(chǎn)生的,并不改變FOB的交貨地點以及風險劃分的界限?!?000年通則》指出,《通則》對這些術語后的添加詞句不提供任何指導規(guī)定,建議買賣雙方應在合同中加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