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日 高手篇:信用證全攻略
一、外貿(mào)貨款結算方式
對于出口商而言,安全、及時、全額收回貨款是頭等大事。前面說過,外貿(mào)是單證交易。出口商把代表貨物的全套單證交給客戶,就意味著把貨物交給客戶了。那么,如何從客戶手中取回貨款呢?預付款固然最好,但客戶不大愿意,頂多作為折中,支付小部分作為訂金。多數(shù)情況下,結算貨款的方式主要有三種。
1.電匯(T/T)
即把單證傳真給客戶,證明貨物確已付運。客戶即通過銀行將貨款直接電匯至出口商銀行帳戶內(nèi)。辦理電匯,需要開立一個美金帳戶,并預先告之客戶帳戶資料。注意,銀行對于T/T匯款會收取手續(xù)費的,如果是小額匯款,比如1000美金以內(nèi)的,正規(guī)的銀行匯款就不劃算了,手續(xù)費都會扣掉幾十美金。小額的貨款或樣品費等款項,可以采用信用卡Moneybookers、Paypal等網(wǎng)上支付形式。Moneybookers和Paypal是目前通過網(wǎng)絡電子信箱進行小額外匯支付的常用工具。通過注冊一個Moneybookers或Paypal帳戶,并輸入客戶的電子信箱和收費金額,把錢轉入你的Moneybookers、Paypal帳戶中。你可以直接在國內(nèi)ATM機上支取Moneybookers的款項。你可以把錢留在Paypal帳戶里用于其他的收支,也可以轉帳到你其他的銀行帳戶里。關于Moneybookers的操作,可以訪問網(wǎng)站http://www.moneybookers.com/ 。
關于Paypal的情況,可以訪問它的網(wǎng)站http://www.paypal.com/cn。
2.付款交單(簡稱D/P,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即出口商把全套單證交給銀行,委托銀行向客戶收錢,在收到錢以后銀行將全套單證交給客戶。注意,付款交單的形式中,銀行只管幫出口商轉交單據(jù),客戶不肯付錢就把單據(jù)退回給出口商,而并不保證出口商把單據(jù)交給銀行就一定能收到貨款。也就是說,即使單證本身完美無缺,出口商仍然要冒著客戶拒絕付款,而不得不把貨物賤賣或返運回國內(nèi)的風險。
3.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簡稱L/C)
即客戶按照雙方約定事項,委托銀行開立一份有條件的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該文件注明了交易的商品、數(shù)量、品質(zhì)、交貨時間等要求,并相應規(guī)定了所需單證的種類和制作要求。出口商根據(jù)信用證備貨,然后繕制和收集好全套單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nèi)交付銀行,銀行審核無誤后即支付貨款。T/T與T/P,操作費用較少。但共同的缺陷是出口商承擔著客戶中途變卦不要貨的危險。即使出口商很好地控制著物權,因為客戶毀約,不得不將貨物運回或者在外國目的地賤賣----有時候客戶也會以此為要挾提出降價的非分要求----承受損失。而信用證L/C在理論上就很好地保障了買賣雙方的利益。對于出口商來說,有了銀行信用作擔保,只要及時按要求交貨,就可得到貨款。因此雖然使用信用證需要承擔比較高的銀行手續(xù)費,仍是最常用的國際貿(mào)易結算手段。只有在買賣雙方合作日久,彼此接受商業(yè)信用,才會慢慢淡化信用證。
另一方面,信用證對單證的要求也是最高的。信用證的條款中對單證繕制作嚴格要求,甚至細致到單證中的文字表達。全套單證必須完全符合信用證要求,才會被接受。任何錯誤,哪怕是單詞和標點符號上的拼寫錯誤,理論上都可以作為不符點“discrepancy”-----不符合信用證要求的地方。出現(xiàn)不符點,客戶有權利拒絕履行信用證。即使客戶不介意,愿意繼續(xù)履行,銀行也會針對每一個不符點進行罰款,常見的是50美金或更多。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信用證單證操作中一個標點符號就可能價值50美金。這就對我們單證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信用證的專業(yè)性很強,不熟悉外貿(mào)知識和信用證知識的人,難以理解其中條款的含義。一些不法商人也利用這一點,故意設置其中條款,或有意挑刺,導致產(chǎn)生不符點,再利用貨物已經(jīng)運抵國外碼頭的既成事實相要挾,達到降價賤賣的目的。所以,信用證有時也會是雙刃劍,用得好可以保障收款,了解常見的陷阱花招,就完全能夠規(guī)避風險,順利收錢。
二、信用證實踐操作詳解
為規(guī)范使用信用證,并為糾紛仲裁提供依據(jù),國際商會制定了《跟單信用證統(tǒng)一慣例(1993年修訂)》即國際商會500號出版物,行業(yè)習慣稱為《UCP500》。所以不少信用證上都會附注“本證根據(jù)《UCP500》辦理”或類似字句。(《UCP500》中文版的詳細內(nèi)容可見本書的最后一部分。)
一份信用證可能牽涉到的當事人有:
(1)開證申請人(Applicant)。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的人。
(2)開證行(Opening/Issuing Bank)。接受開證申請人的委托開立信用證的銀行,它承擔保證付款的責任。
(3)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指受開證行的委托,將信用證轉交出口人的銀行,它只證明信用證的真實性,不承擔其他義務。
(4)受益人(Beneficiary)。指信用證上所指定的有權使用該證的人,即出口人或實際供貨人。
(5)議付銀行(Negotiating Bank)。指愿意賣入受益人交來跟單匯票的銀行。
(6)付款銀行(Paying/Drawee Bank)。信用證上指定付款的銀行,在多數(shù)情況下,付款行就是開證行。理論上信用證的一般程序是:
(1)開證申請人根據(jù)合同填寫申請書并交納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證,請開證行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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