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2006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快件監(jiān)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47號公布),進出境快件是指進出境快件運營人(以下簡稱“運營人”)以向客戶承諾的快速商業(yè)運作方式承攬、承運的進出境貨物、物品。
一、進出境快件的分類:
《辦法》將進出境快件分為三類:文件類、個人物品類和貨物類。文件類進出境快件是指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予以免稅且無商業(yè)價值的文件、單證、票據及資料。個人物品類進出境快件是指海關法規(guī)規(guī)定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進出境的旅客分離運輸行李物品、親友間相互饋贈物品和其他個人物品。貨物類進出境快件是指文件類進出境快件和個人物品類進出境快件以外的快件。
二、進出境快件的申報:
根據《辦法》的規(guī)定,除另有規(guī)定外,運營人辦理進出境快件報關手續(xù)時,應當按照進出境快件的分類分別向海關提交有關報關單證并辦理相應的報關、納稅手續(xù)。
(一)文件類進出境快件的申報:
運營人應當向海關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快件KJ1報關單》、總運單(副本)和海關需要的其它單證。
(二)個人物品類進出境快件的申報:
運營人應當向海關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快件個人物品申報單》、每一進出境快件的分運單、進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發(fā)件人身份證影印件和海關需要的其它單證。
(三)貨物類進境快件的申報:
貨物類進境快件報關比較復雜,運營人應當根據不同的情形分別向海關提交報關單證:對關稅稅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以下簡稱“《關稅條例》”)規(guī)定的關稅起征數額以下的貨物和海關規(guī)定準予免稅的貨樣、廣告品,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快件KJ2報關單》、每一進境快件的分運單、發(fā)票和海關需要的其他單證。根據《關稅條例》規(guī)定,關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一票貨物、無商業(yè)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免征進口關稅。根據海關總署在1990年發(fā)布的公告,進出口貨樣和廣告品經海關審核數量合理,并且每次總值在人民幣400元以下的,準予免征關稅和產品稅(或增值稅)。對應予征稅的貨樣、廣告品(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實行許可證件管理的、需進口付匯的除外),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快件KJ3報關單》、每一進境快件的分運單、發(fā)票和海關需要的其他單證。同樣,根據海關總署在1990年發(fā)布的公告,進出口貨樣和廣告品經海關審核數量合理,并且每次總值在人民幣400元以上的,征收超出部分的關稅和產品稅(或增值稅)。對文件類進境快件、個人物品類進境快件和以上兩種貨物類進境快件之外的其它類型的貨物類進境快件,按照海關對進口貨物通關的規(guī)定辦理。
(四)貨物類出境快件的申報:
貨物類出境快件的申報,也需要運營人根據不同的情形分別向海關提交報關單證:對貨樣、廣告品(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實行許可證件管理的,需出口收匯的、需出口退稅的除外),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快件KJ2報關單》、每一出境快件的分運單、發(fā)票和海關需要的其它單證。
對除貨樣、廣告品以外的其它貨物,包括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實行許可證件管理的、需出口收匯、需出口退稅的貨樣、廣告品,按照海關對出口貨物通關的規(guī)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