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3957]
問題標題:日本海運舊書、舊雜志被扣發(fā)
問題內(nèi)容:To the person who concern:您好,本人日前接到「EMS接收站」(不知是何機構)的電話、郵件,通知兩箱從日本海運的包裹(郵件號碼:ci007749875jp,ci007749941jp,業(yè)務編碼:w0218-p24)需要包裹報關或者委託「EMS接收站」負責退運服務。我因為在澳大利亞長居,委託日本的同學幫我搜集了一些奧黛麗·赫本(Audrey Hepburn)的舊雜誌、舊書,是gift(根本沒有貴重的經(jīng)濟價值,只是因為我是奧黛麗·赫本的影迷,只有對我這樣的影迷來說這些舊書才有意義),寄到國內(nèi)的地址,收件委託人是我媽媽。每個箱子裏的書沒有超過50本,所有箱子裏書籍的價格(包括日本-中國海運費)全部加起來也沒有超過1000RMB。因為之前我從澳洲、美國也都寄過相應的舊書(master textbook等)從來沒有遇到這樣的情況,所以我覺得需要報關的要求不太滿意。而且我不明白違反所謂的43號條例規(guī)定限值的哪一條(我收到的郵件裏完全沒有任何details),說不懂nonsense。所以需要我本人親身前往解釋嗎?麻煩海關staff隨便拆開這兩個箱子查閱,是不是貴重或者不合適的物品自然就會知曉,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 來信收悉。一、《海關總署關于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的公告》(2010年第43號)關于個人物品的限值、征稅規(guī)定不適用于印刷品、音像制品類個人物品,該類物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jiān)管辦法》(令〔2007〕0161)。 二、據(jù)了解,該郵件為兩箱印刷品,內(nèi)有書籍、光盤、海報等。經(jīng)現(xiàn)場關員清點,不計光盤、海報,書籍總數(shù)已超過50本,按照《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對全部進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按照進口貨物依法辦理相關手續(xù):(一)個人攜帶、郵寄單行本發(fā)行的圖書、報紙、期刊類出版物進境,每人每次超過50冊(份)的;”因此,郵政工作人員通知該郵件按照進口貨物依法辦理相關手續(xù)符合相關規(guī)定。 三、以上監(jiān)管依據(jù)及解釋供參考。由于郵件“見物不見人”,如收件人對具體情況有疑問或有實際困難,可以當面向現(xiàn)場海關作進一步了解和咨詢。謝謝你對海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