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6839]
問題標題:留學回國,給朋友帶禮物
問題內容:你好。我這次回國,給朋友買了8個coach包,總值7000人民幣。我查到什么個人自用拼限額5000人民幣,以上的交稅。是不是我只要交(7000-5000)*10%=200人民幣呢?那如果我還要帶化妝品,假設價格是1000人民幣。但是化妝品的稅率是50%,那么請問我是多交1000*50%=500元,還是1000*10=100元呢?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海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完稅價格表》的規(guī)定辦理通關手續(xù)。如通關中遇到問題,可直接咨詢12360熱線。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