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9061]
問題標題:設備出口
問題內容:老師,你好!我司是一家外商投資企業(yè),現(xiàn)在公司停止運營,現(xiàn)在有3臺設備想退給國外母公司(不收匯)。這三臺設備是通過上海的一家外資銀行以融資租賃的方式分批購買的,機器租金和機器款都已付清,現(xiàn)這三臺設備產權屬于我司。當初該設備是外資銀行利用國內一家貿易公司的抬頭以一般貿易方式征稅進口的。想請教的是現(xiàn)在這三臺設備退給國外母公司(不收匯)適用什么樣的貿易方式,退運貨物?其他進出口免費?還是其他?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簡要回答:海關依據實際合同確定監(jiān)管方式,對于屬于退運合同的,應以“退運貨物”方式申報,如屬于一般買賣關系的,則應以“一般貿易”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