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4357]問題標題:帶奶粉回國問題內(nèi)容:您好,我在煙臺,這幾天要去韓國,想回國時帶幾罐奶粉給寶寶喝。想問一下,做飛機的話最多可以帶幾罐?奶粉每罐是800g的。如果超過數(shù)量限制后,需要辦理什么手續(xù)?超出數(shù)量后怎樣收費?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答:根據(jù)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nèi)(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nèi)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nèi)(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shù)量。 對于攜帶的物品超出限值的,經(jīng)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你攜帶的超量奶粉需征收行郵稅,按照規(guī)定,每桶奶粉的完稅價格為200元人民幣,每桶稅率為10%,即超出部分奶粉每桶征收行郵稅20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