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3207]
問題標題:咨詢個人攜帶黃金飾品出件的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我是外籍華人,在國內商務活動期間,朋友(也可以說是朋友公司)贈送了黃金擺件作為禮品給我個人,市場價格在20萬元以上,我不知道出境時該走什么樣的程序,價格超過了正常報關的規(guī)定。有沒有什么相關的法律文件可以參詳的,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依據相關規(guī)定,個人攜帶(佩帶)出境黃金飾品重量限五十克;超出五十克的,持個人所在單位或者城鎮(zhèn)街道辦事處、鄉(xiāng)(農村公社)人民政府以上機關證明,到當地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委托機構,驗明所帶金銀及其飾品名稱、數量后,申領《攜帶金銀出境許可證》,海關憑以查驗放行。另外請?zhí)峁┵徺I發(fā)票和有關消費憑證。海關一般憑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批件查驗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