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6355]
問題標題:還是關于奶粉
問題內容:您好!謝謝您上次的回答。不過我還是對于奶粉的合理數(shù)量問題不是很明確。您說;"合理數(shù)量,'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饋贈親友而非為出售或出租。'合理數(shù)量'指海關根據(jù)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時間所規(guī)定的正常數(shù)量。"第一,我們帶的奶粉只是自己的寶寶喝,屬于完全的自用。第二,寶寶自己會在國內姥姥家待一年到兩年的時間,他每個星期奶粉的消耗量是一桶,一年有52個星期,這樣他在國內的奶粉消耗總量最低是52桶,我們帶50桶奶粉照這樣看來應該屬于合理數(shù)量。請您指正我這樣的理解,謝謝。還有一個小小問題關于手機和電腦,因為這兩樣東西我們帶著回國,還要再帶回國外。我了解海關對這種情況的自用物品不予以征稅,按暫時進出境方式辦理有關手續(xù)。但問題是我們入境是通過北京海關,出境是通過上海海關,這種情況是不是有不一樣的處理方法。請詳細說明。我的問題有點繁雜,謝謝您不厭其煩的解答,也請理解,作為媽媽不得不為孩子詢問詳細。 再次感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在自用合理數(shù)量范圍內才能以個人物品方式通關,建議您將實際情況向現(xiàn)場海關作解釋,以其認定為準。對于暫時進出境方式通關的物品,并不限定通關口岸,復帶出境時持原進境申報單辦理相關手續(xù)即可,但需要到原押??诎兜睾jP辦理結案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