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8366]
問題標題:如何補辦行李物品入境分離表
問題內容:您好,我是最近留學歸國。在國外生活五年,生活用品比較多,未能全部隨機帶回。后續(xù)讓朋友寄回國,現在東西已經到了深圳海關,但是他們要求一個行李物品分離表才能入境。我半個月前從北京入關時不知道要辦這樣的手續(xù),現在如何才能補辦呢?比較著急,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www.bgyedu.com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jiān)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9號)相關規(guī)定,旅客以分離運輸方式運進行李物品,應當在進境時向海關申報。經海關核準后,自旅客進境之日起六個月內(含六個月)運進。海關辦理驗放手續(xù)時,連同已經放行的行李物品合并計算。如旅客入境時未向海關申報,請到分離運輸行李入境地海關辦理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