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5899]
問題標題:境外郵寄iPhone手機一部到國內具體應該怎樣收稅?
問題內容:前幾日我收到從美國郵寄過來的iPhone 4S 手機一部,就單獨一部手機家人去郵政總局海關辦事處辦理手續(xù),(當時沒拆封檢驗前不知道朋友寄來新手機,原以為是舊的,告訴工作人員是舊的)。拆封后當時家人也沒出示價格單,海關工作人員口頭說iPhone的完稅價格是4500最終收取450元關稅。個人質疑有幾點:一、根據海關相關條例及本人實際情況單獨一部手機應該作為個人物品而不該作為貨物處理:二、海關工作人員當時也沒有出示具體的海關關于iPhone完稅價格的規(guī)定。我了解了有很多和我一樣情況的人在國內其他地方卻只交了150元關稅,為什么會有不同進口稅的情況發(fā)生?我在網上查找了海關總署2010年43號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及海關總署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我認為海關總署沒有明確規(guī)定聲明iPhone要歸類到第19類,所以iPhone還是應該歸納到第27類電話機中,而電話機完稅價格就是1500,稅率是10%,所以我應該繳納150元而不是450元關稅。請問我的質疑是否有道理,如果海關真的多收了關稅,可以退么,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進口稅稅額=完稅價格×進口稅稅率。海關按照物品實際報驗狀態(tài),根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對物品進行歸類,確定完稅價格和適用稅率。iphone 4S手機進口稅率為10%。海關對進口物品的價格有審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