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0976]
問題標題:中國國籍 外國居民 怎么征稅
問題內(nèi)容:北京海關(guān),您好!我看到2010年54號對居民與非居民有不同的征稅標準。我是中國國籍,但是有美國綠卡并在美國居住,準備回國探親。不知道我的情況算是居民還是非居民。 此外,2010年54號對具體什么物品征稅講解的非常模糊,我想請問在哪里可以查到詳細的相關(guān)說明。自己穿過的舊衣服,正在用的化妝品,皮包等是否也在征稅范圍?我還購買了一些巧克力等食品是否在征稅范圍?嬰兒奶粉是否征稅?寵物食品是否在征稅范圍?帶入境又將帶出境的物品如何處理?如果我都保留了在境外購買禮物的發(fā)票,物品價值是否按實際購買價格計算,還是海關(guān)說算多少錢就算多少錢? 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guān)
答:您好,“居民” 指出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內(nèi)其通常定居地者,“非居民” 指進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者。海關(guān)按照物品實際報驗狀態(tài),根據(jù)進境物品的《稅則歸類表》和《完稅價格表》,對物品進行歸類,確定完稅價格和適用稅率。具體稅費的計征,請參閱海關(guān)總署2007年第25號公告。進口稅=完稅價格*稅率。對于旅客隨身攜帶進(出)境,并復(fù)帶出(進)境的原有個人物品,不涉及稅費,按暫時進出境方式辦理有關(guān)手續(xù)。請在進(出)境時向海關(guān)申報,出(進)境時憑原進(出)境申報單予以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