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8919]
問題標題:稅率計算問題
問題內容:你好,54號令里面提到物品總值超過5000元,我的問題是這個"總值"是指單一物品總值還是所有入境物品的總值;亦或者入境物品中,屬于20種規(guī)定商品的總值.另外,如單一物品的總值超過5000元,例如,電話機,價值6500元,那征收稅是征收超出的1500元的稅還是征收全額稅,以及電話機的稅率是多少.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規(guī)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guī)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價值6500元的電話機,超出5000元,全額征稅。電話機稅率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