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9345]
問題標題:自用的打印機
問題內容:您好,我是在法留學的留學生,即將畢業(yè),所以想趁這次回國過年的機會帶一些學習生活用品回國。其中包括一臺用了幾年的激光打印機,因為賣了可惜,所以想帶回國使用,請問需要收稅么?收多少呢大概。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規(guī)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guī)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超出5000元人民幣,僅對超出部分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進口稅額=完稅價格*稅率。海關根據物品實際報驗狀態(tài),依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審定完稅價格,確定歸類和適用稅率。在實際通關時,請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