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0820]
問題標題:進境郵件的免稅額50元到底是應納稅額還是完稅額
問題內(nèi)容:請問進境郵件的物品價格、完稅額、應納稅額和進口稅率之間的關系怎樣?比如我從美國購買了一件人民幣600元的商品,要不要交進口稅?如何計算?假定稅率為10%,免征稅額人民幣50元,是否可以理解為:600元×10%-50=10元;或者是另一種計算:(600元-50元)×10%=55元。哪一種計算正確,還是都不正確?也就是免稅額50元到底是指物品價格乘以進口稅率后得出的積(應交稅額)再減去50元,還是指物品價格先減去50元后再乘以進口稅率計算所交稅額?務請在回復中請清楚!也就是我在上面例子中最終是交10元稅呢還是交55元稅?或者都不是?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進口稅額=完稅價格*稅率。如果海關認定完稅價格為600元,稅率10%。進口稅額=600*10%=60,即應征稅款為60元。50元的概念應該這么理解:計算出的進口稅額不滿50元,不予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