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關(guān):駐外人員帶回車輛排量有無限制[117974]
問題編號:[117974]
問題標題:駐外人員帶回車輛排量有無限制
問題內(nèi)容:尊敬的北京海關(guān)官員您好: 我是外交部駐外人員,即將任滿回國,將在北京外交部工作。想帶回自用車新車一輛,排量是5升的越野車,請問海關(guān)有無對駐外人員帶回車輛排量的限制?我?guī)У?升排量的車能否入境?非常感謝您的解答。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guān)
答:您好,根據(jù)《關(guān)于我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離任回國進境自用車輛有關(guān)問題的公告》(海關(guān)總署2005年第41號)規(guī)定,館員在第一至第二個任期內(nèi),且累計任職時間2年以上(含2年,以下同),可進境1輛小轎車(含越野車,下同);自第三個任期開始,每個標準任期(4年)任滿離任可進境1輛小轎車。此規(guī)定含越野車,但未對排量有特別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