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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關:關于SONYBDZ-A750藍光錄像機進口問題
問題編號:[108220]
問題標題:關于SONY BDZ-A750藍光錄像機進口問題
問題內容:本人從日本進口一臺SONY BDZ-A750藍光錄像機一臺,直接從日本發(fā)EMS到上海,請問需要辦些什么手續(xù),請確認我是否可以購買改臺機器??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海關總署關于調整郵件中個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稅額的通知》(署監(jiān)[1994]774號)規(guī)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區(qū)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下同),免稅額為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區(qū)以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免稅額為500元,超出的,僅征超出部分。 在按調整后的限值和免稅額驗放進出境郵件時,對個人收寄的物品,原則上以限值決定是否允許進出境;對單件不可分割的物品,雖超出限值規(guī)定,但確屬個人正常需要的,可從寬驗放。錄像機的稅率是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