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0382]
問題標題:美國郵政USPS郵寄物件
問題內容:你好!謝謝前兩次的回答!我可能表述不清。煩請再閱。我的包裹大概在2009年7月16-17號進入中國,然后美國郵政告知我無法再提供信息,所以我也沒有任何通關文件或查詢碼。我想問的是,我的包裹包含新手機(已使用過,內有我朋友的聯系方式),新手表,ipod和圍巾一條,是我家人的生日禮物。此類物件通過海關的時候會被扣留嗎?由于現在我無法得知是中國郵政的寄送問題還是被扣留在海關?請問可否通過姓名,地址等察看到狀態(tài)呢?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海關總署《關于調整進出境郵件中個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稅額的通知》(署監(jiān)[1994]774號)中規(guī)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區(qū)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免稅額為400元;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qū)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免稅額為500元。驗放進出境郵件時,對個人收寄的物品,原則上以限值決定是否允許進出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國務院令〔2003〕0392)第五十七條規(guī)定:超過合理、自用數量的進境個人物品應當按照進口貨物依法辦理相關手續(xù),并繳納相應稅款。如需查詢貨物通關情況,您需要提供您郵寄物品的運單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