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2951]
問題標題:無代價抵償貨物
問題內(nèi)容:海關的老師,您好!我司近期將快遞出口一批貨物,是因為之前出口的貨物有問題,免費補給客戶. 麻煩告知我司應該怎樣操作,出口報關資料:發(fā)票、箱單、核銷單,按照正常的來提供嗎?因為此票補貨不能收外匯,報關的發(fā)票需要有金額嗎?需要核銷單嗎?謝謝您的指教!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簡要回答如下:建議以“無代價抵償”方式申報出口,原出口貨物應以“其他”的方式申報退運,出口無代價抵償貨物不需要使用出口收匯核銷單。申報出口無代價抵償貨物應提交下列單證: 1.原出口貨物報關單; 2.原出口貨物退運進境的進口報關單。因原出口貨物短少而出口無代價抵償貨物,不需要提交原出口貨物退運進境的進口報關單; 3.原出口貨物稅款繳款書或者《征免稅證明》; 4.買賣雙方簽訂的索賠協(xié)議; 5.海關認為需要時,納稅義務人還應當提交具有資質(zhì)的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原出口貨物殘損、短少、品質(zhì)不良或者規(guī)格不符的檢驗證明書或者其他有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