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0404]
問題標題:暫時進出貨物的報關單
問題內(nèi)容:我司于2008年2月25日從德國按‘暫時進出貨物’的方式進口了一批貨物,在2008年08月13日又將此批貨物從上海港口又按此貿(mào)易方式退至德國(當時使用了核銷單)。由于我司人員流動頻繁,未交接清楚,導致2010年7月才發(fā)現(xiàn)該核銷單仍未核銷(當時出口退運時不知‘暫時進出口’不需領用核銷單,進口與出口時使用的同一家報關行也未告知),我司立即向靖江外管局申請延期核銷,因沒有正本的進口報關單和出口報關單,江蘇靖江外管局不予辦理。我們與上海海關溝通未果,答復須由當時辦理的報關行來聯(lián)系,我司跟報關行聯(lián)系后,反映說逾期太長時間,不予辦理,請問現(xiàn)在我司應如何辦理該核銷單的核銷?我司是否能從海關獲得正本的進口和出口的報關單?或能否提供一份證明,證明暫時進出口貨物海關不提供正本的進口和出口報關單?申請補辦報關單有沒有時間的限制?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你可以提出補辦報關單的申請,具體要求和流程請向當時申報所在的現(xiàn)場海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