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2407]
問題標題:加工仿名牌外形的產品
來源:報關員培訓網問題內容:海關領導: 你好!我工廠要加工一批家電,其外形是仿外國名牌的。我認為這樣做可能違法,但是下單的客戶說只要不用其原來的商標就沒有事。我還是不放心!所以想問問領導,是否能這樣做?我也查了“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系統(tǒng)”此類產品是沒有備案“商標專用權”和“專利權”的。這樣是不是所仿制的產品外形與名牌商品的外形一模一樣,可是商標不用名牌的就不違法了?就可以正常辦理通關手續(xù)了.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你好,你的來信已收悉,對你咨詢的問題,現答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二條的規(guī)定,海關保護的知識產權是指海關對與進出口貨物有關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如相關產品的外形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則海關有權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未經授權而擅自使用相關知識產權的貨物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