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0505]
問題標題:進境快件關稅稅額認定
問題內(nèi)容:您好,在進境快件報關時海關規(guī)定“對關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貨物和海關規(guī)定準予免稅的貨樣、廣告品,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快件KJ2報關單”。我想問一下1,海關對快件的關稅稅額怎么認定;2,我司有一個快件包裹從韓國運進境,包裹里面有十個不同的客戶發(fā)的不同的商品,也就是說這個包裹里有十項品名,都是樣品,對于這個包裹貨物的關稅稅額怎樣認定?是每項商品應繳稅金相加么?如果應繳稅金大于人民幣50元,但這些貨物都是樣品,進境清關時還能否按KJ2申報呢?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非常感謝您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與支持!貨物類進境快件報關時,運營人應當按下列情形分別向海關提交報關單證: 對關稅稅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規(guī)定的關稅起征數(shù)額以下的貨物和海關規(guī)定準予免稅的貨樣、廣告品,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快件KJ2報關單》、每一進境快件的分運單、發(fā)票和海關需要的其他單證。 對應予征稅的貨樣、廣告品(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實行許可證件管理的、需進口付匯的除外),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快件KJ3報關單》、每一進境快件的分運單、發(fā)票和海關需要的其它單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