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2850]
問題標題:關于驅動電機電池充電器的歸類問題
問題內容:我公司現(xiàn)需出口一驅動電機電池充電器,該充電器固定安裝在電動汽車上,將公共交流電網(wǎng)標稱電壓值的電能變換為直流電并給車載儲能系統(tǒng)充電的裝置。其產品技術參數(shù)交流輸入(187-253V,16A),直流輸出(300-440V,7.5A),最大輸出功率3300W。請問這種產品,應歸入編碼85044019.90嗎?還是歸入85044099.90?還是哪個編碼?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JintianLi: 您好。所詢商品應歸入稅則號列8504.4099項下。 注:本答復僅供參考,實際稅號以貨物進出口時海關核定的為準。 感謝你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