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56316] 海關不能認定是否侵權,商標權人能否要求立即放行貨物?
問:海關根據(jù)我司的申請扣留了一批涉嫌侵犯我司商標權的衣服,但海關在昨天通知我司不能認定貨物是否侵犯知識產權,并告知海關如未在扣留侵權嫌疑貨物之日起50個工作日內收到法院的協(xié)助扣押通知就會放行貨物。因為我司不想去法院提起訴訟,為節(jié)省貨物在海關扣留期間的倉儲費,我司能否現(xiàn)在就要求海關放行扣留的貨物?謝謝。
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實施辦法》,如海關不能認定有關貨物是否侵犯其知識產權,且自扣留侵權嫌疑貨物之日起50個工作日未收到人民法院協(xié)助扣押通知或者知識產權權利人要求海關放行有關貨物的,應當放行貨物。故貴司海關現(xiàn)在就可以要求海關放行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