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1072]
問題標題:因修理設備備件而進口替代品,進口時使用何貿(mào)易方式?
問題內(nèi)容:您好,我公司有一臺設備因其中的部件損壞無法使用,現(xiàn)需對損壞部件進行出口修理。在出口修理之前,設備提供商向我公司免費提供一個同樣的部件進行使用,以不影響生產(chǎn)。待修理完畢后,再將替代部件復運出口,退回國外公司。故請問您,我公司這個供替代使用的進口部件在進口通關時該以哪種貿(mào)易方式進口。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天津海關
答:您好!請參閱本網(wǎng)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 第12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第三章 特殊進出口貨物稅款的征收 第四節(jié) 進出境修理貨物和出境加工貨物的相關規(guī)定。至于替代品進口報關應以一般貿(mào)易或租賃貿(mào)易方式進口,該答復僅供參考,以現(xiàn)場海關答復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