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2102]
問題標題:關于汽車
問題內容:您好 我是一名韓國人 現(xiàn)在在中國生活居住 想把在韓國的私家車帶到中國使用 不知道需要什么手續(xù) 關稅是多少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和海外科技專家來華工作進出境物品管理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回國定居或者來華工作連續(xù)1年以上的高層次人才進境本辦法所附清單(見附件2)范圍內合理數量的自用物品,海關依據有關規(guī)定予以免稅驗放?! ∩鲜鋈藛T可以依據有關規(guī)定申請從境外運進自用機動車輛1輛(限小轎車、越野車、9座及以下的小客車),海關依據有關規(guī)定予以征稅驗放。第五條 高層次人才進境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所列物品,除應當向海關提交人事部、教育部或者其授權部門出具的高層次人才身份證明外,還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海關手續(xù): (一)以隨身攜帶、分離運輸方式進境科研、教學物品的,應當如實向海關書面申報,并提交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證件; (二)以郵遞、快遞方式進境科研、教學用品的,應當如實向海關申報,并提交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證件; (三)回國定居或者來華工作連續(xù)1年以上的高層次人才進境自用物品的,應當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并提交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證件、境內長期居留證件或者《回國(來華)定居專家證》,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向主管海關提出書面申請。 經主管海關審核批準后,進境地海關憑主管海關的審批單證和其他相關單證對上述物品予以驗放。因此,如您符合前述規(guī)定,并能提供人事部、教育部或者其授權部門出具的高層次人才身份證明的,可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并提交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證件、境內長期居留證件或者《回國(來華)定居專家證》,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向主管海關提出書面申請。上述車輛根據排量、發(fā)動機類型、用途等必要指標的不同歸入不同稅則編號,根據2013年進出口稅則的規(guī)定適用稅率。鑒于你未提供相應信息,網上不便答復。如不符合前述條件,則不能享受境外自用的私家車進境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