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56850] 企業(yè)在知識產權海關備案中沒有被許可記錄就不能出口相關貨物嗎?
問:我司接單生產了一批帶有商標的貨物并準備出口,但日前在向海關咨詢時,被告知我司必須要在商標權人在知識產權海關備案系統(tǒng)的許可人名單內,否則就不可以出口。請問是不是有相關規(guī)定,現在還有沒有其他補救辦法?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實施辦法》,海關發(fā)現進出口貨物涉及在海關總署備案的知識產權且進出口商或者制造商使用有關知識產權的情況未在海關總署備案的,且有理由認為貨物涉嫌侵犯在海關總署備案的知識產權的,應當中止放行貨物并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知識產權權利人認為有關貨物未侵犯其在海關總署備案的知識產權的,海關應當放行貨物。所以,貴司如果未在備案的許可人名單內,海關可能會向商標權人通知貨物出口情況,但只要商標權人在此時明確貴司為合法被授權人,則貨物出口也不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