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9093]
問題標題:入境隨身物品申報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我是一名在加拿大留學生,計劃暑假回國,從北京入境。隨身會攜帶筆記本電腦,iphone一部,和手表兩只(給父母的禮物),我應該如何報關?手機和電腦都不超過5000元,兩只手表價格相對較高,不到2萬元人民幣。所以,填表時我是只需填寫手表報關,還是要連同其他物品一起填寫?化妝品,護膚品類需要報關嗎?還有我需要繳稅的金額是百分之多少?因為全部都是個人用品,所以是否有減免通融的可能性?謝謝?。?br>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進境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應在《申報單》相應欄目內如實填報,并將有關物品交海關驗核,辦理有關手續(xù)??傊翟?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shù)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guī)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海關僅對超出部分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進口稅=完稅價格*稅率。手機、電腦稅率10%;1萬以上手表稅率30%;化妝品稅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