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5482]
問題標題:滯報金
問題內容:您好: 請問我司進口的貨物最后的申報日期為2012年2月28日,由于2月28日是正月初六,無法進行進口有稅貨物的報關,我司在節(jié)后第一天即2月29日申報,請問這樣產(chǎn)生的滯報金是否可以申請減免. 盼復. 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非常感謝您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與支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征收進口貨物滯報金辦法》征收進口貨物滯報金應當按日計征,以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第十五日為起征日,以海關接受申報之日為截止日,起征日和截止日均計入滯報期間,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皽蠼鹌鹫魅杖缬龇ǘü?jié)假日,則順延至其后第一個工作日”。具體請以現(xiàn)場海關通關部門審核確認為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