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2973]
問題標題:加工貿易核銷問題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您好,我司是無錫這邊的一家加工貿易企業(yè),在2009年9月的時候我司建立了一本加工貿易手冊,因我司操作人員在實際出口操作業(yè)務中,在2010年5月,誤將國產料件制造的成品當成手冊項下料件成品在無錫海關做成品出口,致使我公司在手冊核銷過程中數字出現不符,具體表現為,實際出口數量超過實際進口數量。我們宜興的海關辦事處關員要求我公司將原出口的那批成品即2010年5月份出口的報關單的貿易方式更改掉,但是時間間隔這么久,不知道是否還可以改?如果可以改的話,需要提供哪些資料?急盼您的回復,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南京海關
答:您好!您提出的問題我們答復如下:請查看海關總署令第14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了解有關改單的規(guī)定和所需材料,由于刪改單屬于海關行政許可事項,海關業(yè)務現場需要審核企業(yè)實際情況和有關單據后才能給予明確答復,請帶上材料與通關現場海關聯系溝通。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不具有法律效力,請務必以海關業(yè)務現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感謝您對南京海關工作的關心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