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6658]
問題標題:郵寄個人物品回國
問題內(nèi)容:我堂姐(LA)給我們姐妹倆(CHINA)寄了一個郵包(收件地址:XX市人民醫(yī)院ICU科),內(nèi)有兩臺手機LG(原先對海關一無所知,到后來扣關后,查看海關網(wǎng):手機列入征稅范圍),從2011-12-29寄出,快遞公司網(wǎng)站顯示被海關扣關,2012-1-6顯示傳發(fā)票,2012-1-11顯示提交說明,服務地點為:北京;但我打電話去北京海關查沒有此郵包被扣關(郵件單號CA100513065)網(wǎng)址:http://www.chinalinkex.net/cgi-bin/GInfo.dll?EmmisTrack(出于LA收件公司一直給發(fā)件人答復是:海關還沒有回復,近期再電時:沒有答復的話,商議賠償問題;而昨天我問CHIAN接收公司(分公司)回復:海關要求傳物品發(fā)票,由于收件公司給我們姐妹兩答復不一致),我想請問一下:兩臺手機為簽約手機,沒有發(fā)票的。如何處理???我的郵包是在中國哪一海關扣關,還是一直在收件公司?請多多關注小女子的郵包或需要我們?nèi)绾翁幚泶藛栴}而盡快通關,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2臺手機超過個人郵寄物品限值1000元人民幣,不能以個人物品方式通關,應辦理退運或按“貨物”報關。請通過快遞公司聯(lián)系現(xiàn)場海關辦理有關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