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6496]
問題標題:不作價設備能否生產內銷產品
問題內容:您好!請問不作價設備能否生產內銷產品,怎樣理解關于383號文中提到的“在加工貿易合同(協(xié)議)期限內,其每年加工產品必須是70%以上屬出口產品”這句話的意思,這個加工貿易合同是向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手冊或電子帳冊嗎? 另外,我想舉兩個例子,也煩請幫忙解答,謝謝!一、如果該生產企業(yè)是加工貿易企業(yè),也就是向海關申請了加工貿易手冊或電子帳冊的。這類企業(yè)進口的不作價設備能否生產內銷產品。二、如果該生產企業(yè),沒有向海關申請加工貿易手冊或電子帳冊的,這類企業(yè)是否能以不作價方式進口設備。三、如果該生產企業(yè)有向海關申請加工貿易手冊或電子帳冊的,但沒有以手冊或帳冊進口物料,而是一般貿易進口物料或國內采購物料,這種情況能否進口不作價設備,如果能,可否生產內銷產品。 不好意思,問題比較多,煩請幫忙給予解答,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答復:1.可以,具體請向主管海關咨詢;2.不可以;3.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