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6988]
問題標題:海關的第33號公告
問題內容:請問這個公告的具體實施方法是什么?如我司用聯邦空運4箱衣服樣品,編碼為61091000,貨值已經超過400元,請問該如何操作?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公告 2010年 第33號 為規(guī)范進出口貿易秩序,加強對進出口貨樣和廣告品的管理,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進出口貨樣系指進出口專供訂貨參考的貨物樣品;進出口廣告品系指進出口用以宣傳有關商品內容的廣告宣傳品。 二、進出口貨樣和廣告品,不論是否免費提供,均應由在海關注冊登記的進出口收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申報,由海關按規(guī)定審核驗放。 三、進出口貨樣和廣告品屬于國家禁止進出口或者進出口實行許可證件管理的商品,應按照國家有關管理規(guī)定辦理。 四、進出口無商業(yè)價值的貨樣和廣告品準予免征關稅和進口環(huán)節(jié)海關代征稅,其他進出口貨樣和廣告品一律照章征稅。 五、本公告自2010年7月1日起實行。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口貨樣、廣告品監(jiān)管辦法》(〔86〕署貨字第496號)、《關于修改〈海關對進出口貨樣、廣告品監(jiān)管辦法〉第七條的通知》(署監(jiān)一〔1990〕698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同時,關于您公司提出的“用聯邦空運4箱衣服樣品,編碼為61091000,貨值已經超過400元,請問該如何操作?”的問題,建議您可先與聯邦快遞公司進行聯系,由聯邦快遞公司按照海關相關規(guī)定進行操作。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