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5948]
問題標題:“中藥顆?!钡纳唐肪幋a
問題內容:海關同志,你好!我們擬出口由海外客戶提供處方的“中藥顆粒”。首批出口的是“補氣潤燥顆?!保涮幏接桑蝴湺?、南杏仁、枇杷葉、羅漢果、雪梨干等若干非瀕危物種的中藥材浸膏組成,再添加可溶性淀粉(賦形劑)制成顆粒沖劑(就像夏桑菊顆粒那樣,但不含糖)。經查閱《海關進出口稅則》并網上查詢,找到一個適合“中藥顆?!钡腍S編碼:30049059.90(含其他成分的中式成藥)。遺憾的是,我們的產品是大包裝貨物(25kg紙板桶),而不是零售包裝商品。出口后由客戶自行分裝成零售包裝。在《海關進出口稅則》當中查不到適合大包裝歸類的稅則編號。請海關同志指點。謝謝!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汕頭海關
答: 您好!認定是否屬稅則所列的藥品,需參考藥典及藥字號批準文號,由于您對商品的描述和提供的資料不完整,我們無法根據您所述情況作出準確的判斷。且依據現行海關法規(guī)定,確定商品編碼是進出口收發(fā)貨人的法定義務。因此您作為進出口貨物的收發(fā)貨人,您可以通過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報關實用手冊》等工具書,按照《稅則》規(guī)定的目錄條文和歸類總規(guī)則、類注、章注、子目注釋以及其他歸類注釋,對其申報的進出口貨物進行商品歸類,并歸入相應的稅則號列;您也可向進出口地海關(包括直屬海關)關稅部門提出商品預歸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