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0299]
問題標題:剩余料件如何處理
問題內容:你好!我們是一家從事來料加工業(yè)務的紡織企業(yè),有一個剩余料件的問題想請教如何處理。假如我們的手冊之前已經核銷掉了,但實際上,每次手冊項下都剩余了一點料件(由于每次的量都很小,以及之前管理上的問題等原因,在每次核銷時并沒有向海關申報),經過幾年時間,倉庫里的剩余料件的量就變得很大,在這種情況下,這些料件該怎么處理?這些料件能否按照海關總署2004年的111號令處理呢?還是說按111號令處理的前提是這些剩余料件必須是尚未核銷掉的手冊項下的?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感謝你公司開誠布公的態(tài)度。在實際運作的過程中的卻會發(fā)生你公司所敘述的問題。而111號令的前提業(yè)的確如你所理解的那樣,是在尚未核銷掉的手冊項下。建議向主管海關以“后續(xù)補稅”的方式征稅處理,或者辦理放棄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