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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海關:外企濟南公司常駐自帶車輛問題[113899]
問題編號:[113899]
問題標題:外企濟南公司常駐自帶車輛問題
問題內容:你好,我們是荷蘭一家公司的濟南分公司。公司的常駐老外想從國外自帶一輛二手車來做業(yè)務用。請問下,關稅增值稅消費稅是否有免征情況?對于進口港口是否有限制?二手車的估價是必須按新車估還是可以按照實際使用情況來估價?進口手續(xù)如何申請辦理?非常感謝!排量是3.0-4.0L的轎車。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一、常駐機構進口公用物品,5人以下可進境1輛。具體為:
1、常駐機構首次申請進境公用物品前,應當向主管海關辦理備案手續(xù);
2、常駐機構申請進境公用物品,應當向主管海關交驗下列單證:(一)《海關備案證》;(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公用物品申請表》;(三)提(運)單、發(fā)票和裝箱單等相關單證。常駐機構申請進境機動車輛時,除交驗前款規(guī)定的單證外,還應當交驗本機構所有常駐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
3、常駐機構在進境地海關辦理公用物品報關手續(xù)時,應當填寫或委托報關企業(yè)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提交經主管海關審批的《申請表》,并交驗提(運)單、發(fā)票、裝箱單等相關單證。進境地海關應當將物品驗放結果在《申請表》回執(zhí)聯上批注,并退主管海關備核。
二、國家指定大連港、天津新港、上海港、黃埔港4個沿海港口和滿洲里、深圳(皇崗)2個陸地口岸為整車進口口岸,其他口岸不能進車。
三、車輛列入不予免稅商品目錄,即需要征稅進口,根據車的排量、車型不同進行歸類,根據歸類方可確定稅率,征稅包括關稅、增值稅、消費稅,請在本網站-商品信息查詢-輸入“車”,選取你司車輛后點擊,從而查詢其稅率。四、車輛價格以向海關申報時貨物報驗狀態(tài)進行估計,即按折舊后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