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
出口企業(yè)以“來料加工”貿易方式免稅進口原材料、零部件后,憑海關核簽的來料加工進口貨物報關單和來料加工登記手冊向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持此證明向主管其征稅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免征其加工或委托加工貨物及其工繳費的增值稅、消費稅;貨物出口后,出口企業(yè)應憑來料加工出口貨物報關單和海關已核銷的來料加工登記手冊、收匯憑證向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免稅核銷手續(xù)。逾期未核銷的,主管出口退稅機關將會同海關和主管征稅機關及時予以補稅和處罰。
(2)、卷煙。有出口卷煙經營權的企業(yè)出口國家出口卷煙計劃內的卷煙,應先向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準予免稅購進出口卷煙證明”,由卷煙廠據此證明向主管其征稅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免稅手續(xù)。核準免稅后,主管征稅的稅務機關應填寫“出口卷煙已名稅證明”,并直接寄送主管出口企業(yè)退稅的稅務機關。免稅卷煙出口后,出口企業(yè)憑出口貨物報關單、收匯憑證、外銷發(fā)票按月向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免稅核銷手續(xù)。其他非計劃內出口的卷煙照章征收增值稅、消費稅,出口后一律不退稅。
(3)、避孕藥品和用具、古舊圖書。
(4)、軍品以及軍隊系統企業(yè)出口軍需工廠生產或軍需調撥的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