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海關的前身為蒙自海關,于1889年成立。1910年滇越鐵路通車至云南府(昆明),蒙自海關在云南府設立分關。1932年1月1日,蒙自關稅務司移駐云南府分關辦公,蒙自關仍保留總關名義。1942年2月4日,蒙自、騰越兩關合并,成立昆明海關。
云南解放后,1951年,昆明海關、騰沖海關合并,仍稱昆明海關。1980年,昆明海關升格為局級關,直屬海關總署,實行垂直領導體制,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昆明海關。目前總關內設15個局、處(室)和機關服務中心及2個派駐機構,并代管總署昆明教育培訓基地和瑞麗緝毒犬基地。下屬海關機構與云南的對外開放相適應,共有21個隸屬海關和9個海關緝私分局,分別設在中緬、中老、中越4061公里的國境線上和部分內陸開放地區(qū)。全關區(qū)共有干部職工1300余人,其中海關緝私干警250余名。
長期以來,昆明海關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關心下,在海關總署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依法行政、為國把關、服務經濟、促進發(fā)展”海關工作16字方針,按照“政治堅強、業(yè)務過硬、值得信賴”海關隊伍建設12字要求,繼承和發(fā)揚昆明海關多年來形成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成功經驗,以實行海關關銜制度為契機,強化依法征管、科學征管的稅收工作意識,積極參與和推動云南省“大通關”建設,始終保持打擊走私違法活動的高壓態(tài)勢,不斷加強海關隊伍的正規(guī)化、現(xiàn)代化和準軍事化建設,努力把好祖國 “西南門戶”,積極為云南省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