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裝箱運輸生產中,除“設備交接單”“場站收條”“工作交接記錄”這三種關鍵單證外,一般還包含下列10種單證。(1)訂艙單訂艙單是船公司或其他承運人在接受發(fā)貨人(或托運人)的訂艙時,根據發(fā)貨人的口頭或書面申請,記載貨物托運的情況,用以安排集裝箱貨物運輸而制作的單證、訂艙單的主要內容有:貨名、產品數量、包裝款式、標識、凈重、碼數、空運提單、購匯限期、裝運限期、能不能分次運送、轉船運送等。
(2)訂艙明細清單訂艙明細是指集裝箱運輸過程中船運公司或其代理公司依據訂艙單所記載的內容制作的不同貨物的工作交接地、裝卸搬運地一覽表。
(3)貨運單貨運單是指集裝箱運輸過程中用于詳盡記載每一個集裝箱內所裝貨物的名字、總數及箱里貨物體積等狀況的唯一單證。在以集裝箱為企業(yè)開展運送時,集裝箱貨運單是一張至關重要的單證。它是貨物申請、工作交接等的根據,單證上所記載的貨物和集裝箱的凈重是測算船只喝水差和穩(wěn)定性等基本上數據信息。當產生質損、貨差時,它或是解決安全事故理賠的初始根據之一。
(4)注釋明細(批注清單)集裝箱運輸過程中港口堆場或集裝箱貨站在接受貨物時,如發(fā)覺貨物有異樣,則應將這一異樣的內容記載到場站收條的備注欄,隨后再依據這種內容做成一份單證,這一份單證就稱為注釋明細。
(5)裝貨單(裝車明細)裝貨單(裝車明細)是指集裝箱運輸過程中由托運人或其委托人依據本船次所拖運的貨物,按依次到港順序將貨物多方面分類后做成的一張裝貨單的歸納明細清單。既是貨物申請辦理拖運的憑據,也是通知船東接納托運貨物預配的憑據。
(6)裝貨清單裝貨清單是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根據本航次所托運的貨物。按先后到港次序把性質相近的貨物加以歸類后制成一張裝貨單的匯總清單。
(7)提單提單是由集裝箱運輸運營人或其委托人在接到或對接貨物后審簽給發(fā)件人或承運人的一種憑證,證實運送物件已被接受或預配,在經過海洋運輸后,在特定海港把貨物單據交給貨物持有者的一種商業(yè)票據。提單也是貨運公司和發(fā)貨人間的一種貨物運輸合同,一般通過背書的方式流通,是押匯單據的關鍵附設票據,分成裝車提單和取貨待運提單。
(8)空箱交接單空箱交接單是貨主使用船運公司的集裝箱時填寫的單證,船運公司用此指示集裝箱代管人將空箱交到此單證的持有者。
公眾號 外貿松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