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運提單
1.含義:
空運提單是指托運人或托運人委托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填制的,托運人和承運人之間為在承運人航線上承運托運人貨物所訂立運輸契約的憑證。
2.作用:
<1>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締結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的書面證明;
<2>是托運人交運貨物或承運人收運貨物的證明文件;
<3>是運費結算憑證及運費收據;
<4>是承運人在貨物運輸組織的全過程中運輸貨物的依據;
<5>是國際進出口貨物辦理清關的證明文件;
<6>是貨物保險的證明。
3.各聯的用途:國際航空運輸中,空運提單一般由一式十二聯組成:三聯正本(Original)、六聯副本(Copy)和三聯額外副本。
4.使用:<1>空運提單只是運輸合同的證明,不是特權憑證上,不可以轉讓,在貨運單的正面有“不可轉讓”(NOTNEGOTIABLE)字樣。
<2>空運提單可用于單一種類貨物的運輸,也可以用于不同種類貨物的集合運輸。
<3>可用于單程貨物運輸,也可以用于聯程貨物運輸。
<4>一張航空運單可以用于一個托運人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托運的由承運人運往同一目的站的同一收貨人的一件或多件貨物。
<5>托運人對填開的貨物說明和聲明的正確性負責。由于貨運單上所填的說明和聲明不符合規(guī)定,或不完整、不正確,給承運人或其他人造成的損失,托運人應當承擔賠償的責任。
<6>空運單的有效期:當貨物運至目的地,收貨人提取貨物并在貨運單交付聯上簽字認可后,貨運單作為運輸契約憑證的有效期即告結束。作為運輸契約,其作為法律依據的有效期應延伸至運輸停止后的兩年內有效。
<7>全套正本:空運單必須提交注明“托運人/發(fā)貨人正本”的那一聯,即使信用證要求全套正本空運單地,也只要提交托運人聯即可。
<8>貨物發(fā)運后尚未提貨前,如果托運人對承運人或代理人提出空運單更改,一般地,承運人應給予滿足。